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2018赴美国和加拿大考察正式报名
通 知
经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十届十二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温州市企业家.总工程师赴美国和加拿大考察团",定十月份出发,具体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者原则上必须是本会会员,或会员企业其他领导及家人;
二、护照没办好的会员,请各自马上到公安局办好,等待通知一同去办理签证;
三、考察行程地点:温州——上海——西雅图——温哥华——多伦多——纽约——加勒比海一周(游轮).——上海——温州。(总时间约20天);
四、有同美国和加拿大上述城市,开展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投融资合作意向的会员,请做认真准备。
五、报名时间为6月22~7月22止。(除会长会议当场已确定要去的14人外)其他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发(快递)到秘书处。地址:市人民西路绵园大厦501室,陈素叶秘书手机15397389960。
秘书处
2018年6月22日
参加美国、加拿大考察团报名表
单位:
姓 名 | 职 务 | 身份证号 | 护照号 | 手 机 | |
寻求好技术转让或合作简述 | |||||
寻求好项目合作生产简述 | |||||
寻求产品销售代理合作简述 | |||||
寻求哪类投资好项目简述 | |||||
其 他 | |||||
备 注 | |||||
说明:1、具体填写时如内容多写不下,表格可任意拉长拉宽。
2、表格汇总上报秘书处时间请务必在7月22日前。
3、 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88268861 15397389960
4、电子邮箱:ZG888885@163.com 1541052751@qq.com
本会完成社团组织年度年检
经过秘书处和本会财务人员一个多月的认真准备,秘书处根据要求,收集整理成110多页的年检送检资料和财务审计报告,通过网上一次申报成功,再经过原件打印盖章送检,于五月份正式完成了全部年检送检工作。
秘书处
2018年6月22日
本会完成市科协星级学会申报工作
两年一度的温州市科协星级学会评级申报工作,前两次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都被评定为三星学会,获得了奖励金。2016、2017年度的温州市科协星级学会评级申报工作,本会特别重视,经过秘书处和本会财务人员一个多月的认真准备,秘书处人员财务人员分工负责,根据要求,收集整理成上百页的申报送评资料和财务审计报告等,将原件打印或复印盖章后装订成册上报,6月初又迎来了专门机构到本会秘书处实地抽检,并让其自由随机抽检了10位会员的自我评价。现正等待最后市科协组织的星级评定结果公布。
秘书处
2018年6月22日
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温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6〕61号)要求,现公开征集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投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必须符合《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3个以上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 (五)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储备; (六)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七)能完成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接受私募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合作要求 (一)合作设立的基金必须注册在温州市区内。 (二)合作设立的基金的资金规模最低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三)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合作设立基金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退出清算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科技创投基金参股基金须按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等要求规范运行。 (五)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必须遵循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原则。 (六)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基金原则上不得控股被投资企业。 三、申请材料 申请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请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1.申请机构简介。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章)、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3.申请机构章程。 (三)申请机构相关内部制度及业务文件 1.股权投资流程及投资决策。 2.投委会议事规则。 3.内部管理制度。 (1)投资风险控制制度。 (2)投后管理办法。 (3)管理团队约束和激励机制。 (四)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在职证明(可提供社保记录佐证)、履历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管理团队承诺书(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附件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证明。 (六)申请机构投资绩效材料。 1.历史投资业绩简介 2.3个以上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的佐证材料。 (七)合作基金设立方案。 1.拟设基金主要发起人、管理人基本情况; 2.拟设基金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3.主要发起人和政府资金来源、出资额度、募集计划:相关出资方需提供出资承诺函,承诺出资规模应达到拟设子基金总规模的65%以上,其中科技创投基金参股比例不高于拟设子基金总规模30%,且确保科技创投基金不会成为第一大股东。 4.拟在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中确定的投资产业领域、投资方式、风险防控措施、激励机制、基金存续期限等; 5.科技创投基金出资退出条件和方式; 6.其他资料。 (八)申请机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机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请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园A栋科技金融中心308室,高一路168号),联系人:李骞,联系电话:0577-88168052,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wzkt2@wzkj.gov.cn)。
附件下载.doc:1.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申请表 2.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 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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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纠纷第三方调解和仲裁业务水平,推进温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现决定与温州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2018年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业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证据保全与公证,专利侵权判定及执法维权实务等。 二、培训对象 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州知识产权纠纷第三方调解平台(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负责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人员等。 三、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6月27日。 (二)培训地点:温州新南亚大酒店附七楼百花厅(鹿城区滨江街道东游路4号)。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班规模100人,培训报名截止6月25日。报名请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一),发送至邮箱zscqc@wzkj.gov.cn。 温州仲裁委联系人:翁宁军,0577-88965665;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联系人:金慧丹,0577-88962077。 五、其他事项 参训学员请于6月27日上午8:40准时报到。学员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其它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本次培训班会务由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中国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温州知识产权学院(国家中小微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温州)基地)承担。
附件:1.报名回执 2.培训课程安排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9日 |
附件1
报名回执
序号 | 姓 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培训课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
6月27日 | 上午 | 8:40-9:00 | 报到 |
9:00-9:30 | 开班仪式 | ||
9:40-11:30 | 知识产权战略 | ||
下午 | 14:00-14:50 | 知识产权证据保全与公证 | |
15:00-17:00 | 专利侵权判定及司法实务案例 | ||
名誉总编:虞培清.
总 编:蔡春潮
总 监:陈时升
主 编:邢新华
编 辑:陈素叶
秘书处联系电话/传真:88268861 15397389960
电子邮箱:ZG888885@163.com 1541052751@qq.com
地址:温州市人民西路锦园大厦501室(华侨饭店正对面)
主办: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承办: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秘书处
地址:温州市人民西路锦园大厦501室(华侨饭店对面鞋城里) 电话:88268861 邮箱:ZG8888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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